淄博滨州泰安通报7起典型问题

2018-09-10 10:14 新锐大众阅读 (46029) 扫描到手机

  淄博市社会福利综合厂厂长兼淄博捷讯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亚楼接受审查调查

  淄博市社会福利综合厂厂长兼淄博捷讯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亚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淄博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博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淄博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博山区监察委员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刘亚楼,男,195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滨州市无棣县人。1975年11月至1996年3月在淄博市第二砖瓦厂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副厂长;1996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淄博市社会福利综合厂副厂长;2009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淄博市社会福利综合厂厂长;2012年8月至今任淄博市社会福利综合厂厂长兼淄博捷讯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滨州市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问题

  无棣县小泊头镇泊头西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瑞华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问题。2010年至2018年,刘瑞华多次欺压、殴打群众,且私藏枪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另外,刘瑞华还存在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018年5月,刘瑞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惠民县辛店镇佟家营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帅等人扰乱货运秩序问题。2016年7月,王帅伙同佟家营村党支部原委员王惠新、佟家营村预备党员王成龙等成立雷诺物流公司,多次威胁、殴打给辖区某特钢公司运输货物的司机,并打砸货车,长期非法把持该特钢公司的物流运输,严重扰乱货运秩序。2018年6月,王帅、王惠新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成龙被取消中共预备党员资格。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王帅、王惠新、王成龙及其他涉案人员法律责任。

  沾化区富国街道高家村党员高洪宁、高希刚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问题。2017年6月,高洪宁、高希刚等人参与阻碍沾化区某驾校工程建设,造成施工方机械损失2万余元,并对驾校日常工作造成重大影响;2017年8月,高希刚参与阻拦阻止沾化区某工程项目施工,影响工程建设;2018年3月,高洪宁等人为承揽沾化区某学校建筑工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6月,高洪宁、高希刚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高洪宁、高希刚及其他涉案人员法律责任。

  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3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泰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崔苗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26日,崔苗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到物流公司,将其亲属购买的瓷砖运至市区某小区。2018年7月,崔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党委副书记徐锦斌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2月5日,徐锦斌在公交公司院内安排司机将个人物品放置于公车内并乘坐该车送回家中。2018年7月,徐锦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市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调度科科长苗绪民擅自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苗绪民借保管3张公务加油卡之机,多次为其个人及亲友的私家车加油共计10746.86元。2018年8月,苗绪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