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为老师“亮灯”:既在地标上,更在人心中

2018-09-10 10:44 新锐大众阅读 (61786) 扫描到手机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今天是第34个教师节。根据此前教育部的部署,全国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将于晚8时至9时,在各自的地标建筑上“亮灯”,在大屏幕显示“老师,您好!”字样,向辛勤耕耘的教师致敬。

  为老师“亮灯”,这在全国范围尚属首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全国首次如此规模地为老师“亮灯”,是对那些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致敬,是对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的“大先生”致敬,是对教师这支中华民族“梦之队”筑梦人致敬!

  为老师“亮灯”,既要在地标建筑上,更要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每一个人的成长,都需要知识的浇灌,而教师是不可或缺的“园丁”。“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无论是带着蓬头稚子快乐游戏的幼教老师,还是率领青年才俊研究高深学问的教授博导,无论是大城市名区名校的名师名导,还是偏远山区中默默无闻坚守岗位的村小教师,他们都是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和奉献祖国的引路人,都有资格有权利共享来自全社会的尊重,每个人都应该发自内心地感激教师、尊重教师、理解教师和爱戴教师。

  为老师“亮灯”,既要在地标建筑上,更要写在权益上,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受到追捧的“金领”。一个社会是否尊师重教,不是看说了什么,而是看做得怎么样,尤其要看一看教师的工资待遇怎么样,合法权益是否有保障,教师有没有让人羡慕。这些年来,为了让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国家在财政投入、职称改革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教师待遇不断提升。但也要看到,一些农村教师的待遇还不令人如意,非公办教师和公办教师的待遇相差较大,教师待遇保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然而,还有不少地方教师还在为薪水而发愁,不少教师的收入水平远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等。善待教师,最基本的是保障他们的优厚待遇。拿出具体办法,多一些真招实招,落实好教师各种待遇,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这样的“老师,您好!”才有力量!

  教育与国势相连,教师与国运相牵。今天,让我们一起为教师“亮灯”,让这灯持久闪耀、永恒明亮,照亮学子的前行之路,照亮社会的未来前程,照亮民族的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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