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快递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实行五统一管理

2018-09-11 07:23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0207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韩小伟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10日讯 半岛记者9月10日从青岛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近期,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青岛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行业开展快递三轮车通行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市所有快递三轮车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 0136-2014),并实施“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外观(车身符合统一外观和颜色,并保持干净、整洁)、统一编号(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并悬挂车辆编号牌)、统一标识(标注“青岛快递”字样,并喷涂企业品牌标识和监督电话)、统一保险(车辆必须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盗抢险,保险时间不得少于1年)、统一定位(车辆必须统一配备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具有定位、行驶记录、与监控平台互联等功能)。 

实施统一证照管理,快递三轮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为“D”的驾驶证,上岗前必须进行系统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由各寄递企业负责落实培训,定期教育等主体责任,对快递三轮车驾驶人员加强道路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实施统一记分管理,对符合车辆技术要求和“五统一”管理标准的快递三轮车进行信息登记,对车辆编号、车架号、电机号以及驾驶人员等信息建立台账、登记造册,确保“专人、专车、专用”。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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