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发商虚假宣传就该“双罚”

2018-09-14 08:37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206068) 扫描到手机

文/冯海宁

规划中的垃圾中转站被楼盘销售人员说成将建办公楼,浙江温州一房企因误导消费被市监部门罚款50万元,房企已缴纳罚款。另据购房者透露,涉事房地产项目100余名业主已委托律师,准备提起诉讼,要求退房并提出相应赔偿。(9月13日中新网)

开发商卖房时隐瞒真相、夸大宣传,在很多地方都存在着。但开发商因虚假宣传而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并不多,购房者要求退房并提出相应赔偿的案例更少。从报道来看,温州这个开发商在销售中“隐瞒垃圾中转站规划和谎称建村委会办公楼”,有可能要为此付出无法估量的代价。之所以说“无法估量”,是因为上百名业主准备提起诉讼,开发商违规在先败诉的可能性极大。若败诉,被退的房子可能很难再卖出去;而且,业主们提出多少赔偿也是未知数。

也就是说,虚假宣传的开发商将面临“双罚”,除了行政处罚外,还要面临业主诉讼“惩罚”。如果说50万元行政处罚对开发商来说是“毛毛雨”,而业主的诉讼“惩罚”则是严重的。如果业主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对其他虚假宣传的开发商产生严重的警示。这一案例也说明监管者没有“装睡”,说明业主的权利意识已苏醒。无论是监管者还是业主,只有自己强硬一点,才能让开发商规矩一点。监管者与业主“硬”起来,开发商就没多少胆量违法、侵权了。

不少购房者后来查询发现,B-13b地块要建垃圾中转站在9年前就已确定,而开发商却隐瞒垃圾中转站规划。可以说,业主被欺瞒的问题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如果有关部门事先在涉事地块悬挂官方规划图,或检查开发商沙盘,让沙盘上标明周边规划,业主自然就不会上当。所以,有关部门也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完善事前监管,不给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