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检方受理审查逮捕81起涉黑恶案件

2018-09-19 08:22 法制日报阅读 (140314) 扫描到手机

 

□ 本报记者   孙安清

□ 本报通讯员 白树文 孙佳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据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介绍,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及早成立了以李建新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市检察院成立联合督导组,先后对各区市开展了4轮专项督导。工作中,他们对2017年以来的所有案件进行集中梳理,两级检察院共梳理摸排案件20355件,受理排查出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线索140件,已按要求全部移送。同时,强化团队作战,与公安法院司法系统联合制定了实施意见,统一执法思想。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山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李某等人涉黑案中,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9人工作专班先后审查案卷86册、同步录音录像和视听资料光盘919张,最终形成了900多页的审查报告和33页的起诉书,保障案件快速准确起诉。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1件245人,批准逮捕75件2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5件148人,提起公诉27件105人,已判决19件66人。

发布会上,青岛市检察院梳理了青岛检察机关近期批捕、审查起诉的几起比较典型的涉恶犯罪案件。

争门头房持械殴斗案。2017年6月,姜某纠集赵某某等十多人,为争夺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一门头房的使用权,在该门头房处与陈某某纠集的十多人发生持械斗殴事件,致4人轻微伤。此外,该团伙人员还有无故殴打他人、组织她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此案是青岛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恶势力犯罪案件。8月28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等罪名批准逮捕姜某等11人。

“套路贷”催债案。王某某是青岛某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从事民间借贷业务过程中,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使用软暴力催债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等一系列“套路贷”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影响恶劣。8月31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名批准逮捕王某某等8人。

非法垄断游商冰棍市场案。自2015年起,徐某某伙同周某某霸占五四广场雕塑及沿海一带区域,纠集多人在该范围内垄断兜售“老冰棍”“泡泡器”。今年6月以来,该团伙以漫骂、围堵、威胁等方式多次驱逐其他商贩,欺行霸市、扰乱社会秩序。6月24日,徐某某因不满其他商贩在该区域售卖同类商品,纠集同伙持械致他人轻微伤,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9月3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罪名批准逮捕徐某某等4人。

强揽工程案。薛某某等6人在黄岛区某公司承建的井冈山路小学建筑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招投标就强揽土石方、雨污水管道等工程,对与井冈山路小学有关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其他同行业人员参与竞争,并阻止项目施工。采取堵门、锁门、持凶器殴打他人、任意打砸运砖车的方式,威胁、恐吓、滋事十余次,强迫交易金额近200万元,使该项目的沙石原料供应商户不敢正常供料,工期不断被延误,造成恶劣影响。9月6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罪名对薛某某等6人提起公诉。

逼人强签债务合同案。匡某在胶州经营信贷金融公司期间,以信贷金融公司为名长期向社会发放高利贷。2017年8月,匡某伙同赵某等5人开车至被害人李某某家中索要高利贷债务,对被害人殴打、拿电棍恐吓,后将被害人强行带至信贷金融公司内,继续殴打、非法拘禁被害人,并强迫被害人签订5万元的虚假债务合同。9月4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匡某、赵某等6人提起公诉。

制图/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