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明降实不降,问责必须有

2018-09-26 09:20 阅读 (468640) 扫描到手机

文/楚一民

切实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不仅是国家发改委的明确政策,也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所做的郑重承诺。一些景区置若罔闻、虚与委蛇,显然是有令不行,还涉嫌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此,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督查、问责。

景区门票价格过高是公众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十一”黄金周前,切实降低一批重点国有景区偏高的门票价格。近日,多地物价主管部门宣布降低部分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但媒体记者调查发现,还有部分景区降幅不到5%,个别景区通过各种手段明降实不降。

4A级景区湖北襄阳古隆中门票从98元降到95元,实际降价3元钱;北京两处国家4A级景区红螺寺和青龙峡,宣称门票价格由70元降至54元,但实际上,这两个景区从未执行过70元的门票;江苏无锡5A级景区鼋头渚风景区日前宣布门票价格由105元/人次降为90元/人次,但原本包含在105元门票中的景区车票和船票将另外收费,而车票和船票价格“恰好”分别为5元和10元……

众所周知,切实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不仅是国家发改委的明确政策,也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所做的郑重承诺。一些景区置若罔闻、虚与委蛇,显然是有令不行,还涉嫌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此,社会舆论应当及时揭露、曝光,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督查、问责。

不过,光问责仍然不够。更重要的是,必须从价格形成机制的源头来彻底解决问题。正如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中所指出的:“一些地方过份依赖门票经济,门票价格‘额外负担’过重问题突出;现行价格机制对不合理定价行为有效约束不够,定价科学性、规范性亟待提高,导致部分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水平被不断推高”。

对于这种价格形成机制问题,我们其实并不陌生。比如早在2009年,新华社就曾报道,“各大景点动辄一年数亿元的门票收入,却遭受‘雁过拔毛’:旅游集团公司留一部分,上缴利税一部分,政府拿走一部分,真正用到景区资源保护刀刃上的经费寥寥无几”,“一些景区要拿出一大部分经费‘养人’……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占了近三分之一”。

有鉴于此,要想根本破解“明降实不降”,还必须削减门票价格的“额外负担”,改变门票收入被雁过拔毛等畸形局面。对此,国家发改委已有明确部署和要求,比如,合理界定成本构成,加强景区收支监管,“与景区正常运营无关的支出,不得计入景区门票定价成本”,“保证景区收入主要用于景区运营所需合理支出”。在这一基础上,还要对景区内业态进行升级,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门票依赖。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破除景区降价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