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除了算加班费,还有“法律账”

2018-10-09 08:54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87946) 扫描到手机

文/冯海宁

最近,一项很火的调查是“如果国庆节加班,一天2000元,7天都要加班,你会干吗?”那么,国庆节加班真能有这么多加班费吗?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国庆节加班不是同一标准给付加班费,加班费能得多少跟工资水平有关。但是如果7天全部加班,则涉嫌违反劳动法。(10月8日《北京青年报》)

当然,“一天2000元,7天都要加班”的可能性非常小,一般用人单位不会开这么高的加班费,而且即使有单位能达到这个标准,也不能被加班费所迷惑。因为国庆7天全加班,不仅要算加班费这本“账”,还要审视加班的合法性。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单位职工,都要算“法律账”。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国庆7天全加班,极有可能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也就是说,国庆7天全加班,用人单位既要支付加班费,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这提醒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也要“有度”,避免碰触法律红线;同时,也提醒单位职工、工会等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加班违法造成“两伤”。另外,还提醒劳动执法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保护劳动者权益。总之,必须记住了:假期加班,即便企业愿意付加班费,也不是想加多少就能加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