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办停热仅剩一天 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须以户为单位

2018-10-15 08:39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5259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潘立超 报道

本报10月14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供热办了解到,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30日前,也就是10月16日前,以户为单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将免费办理。

目前供热系统已开始充水试压工作,请居民用户留意楼道内张贴的充水试压告知。如出现漏水等现象请及时与热力公司联系进行维修。青岛市内三区及崂山区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电话:青岛能源集团96556;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96559;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5821724;青岛金湖热力有限公司85810404;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崂山区东亿供热88903112。其他区(市)供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崂山区市政公用局88997833;城阳区城管局燃管处58770350;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86160162;即墨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86658370;胶州市城建局公用事业处82289208;平度市公用事业管理处88319669;莱西市燃气管理处87420809。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未来一周,岛城以多云间晴天气为主,17日有小雨。寒露过后,昼夜温差变化增大,市民要注意适时增添衣物。在季节变化的时候,青岛的深秋是非常美的,岛城秋叶的观赏期大约从10月中旬持续到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