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中天建设集团被罚两万

2018-10-15 15:53 信网阅读 (185697) 扫描到手机

信网10月12日讯 日前,记者获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天建设集团”)在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情形下,擅自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中天建设集团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城阳区城建规划局对中天建设集团作出了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天建设集团成立于1998年4月3日,登记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吴宁东路65号,营业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据悉,中天建设集团作为青岛龙湖仲村项目二期135#楼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情形下,擅自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据了解,该工程的实际开工时间是2018年6月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2月30日,目前工程形象进度为基础施工阶段。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2018年8月24日,城阳区城建规划局对中天建设集团从重作出了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了核实该案,记者通过该司的对外公示电话多次联系该司,但均无法接通。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