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掐架”又反转?十余年商标之争,两地法院各判各的

2018-10-18 16:15 半岛网-半岛+阅读 (12796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关瑛

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苏州稻香村在一审中获得胜诉,北京稻香村被判停止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稻香村”标识,并赔偿苏稻115万元。而就在上个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却曾给出截然不同的判决。

这一延续十余年的南北稻香村商标之战再度陷入僵局。    

南北稻香村“掐架”十余年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内容,被告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2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判决还要求北京稻香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苏州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15万元。    

但就在9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与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与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被告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标识,并赔偿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商标之争由来已久   

对于谁应该拥有稻香村商标,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十余年来始终各执一词。多年的纠纷,增加了两家企业的生产成本,造成一定的内耗。     

记者在岛城走访调查时发现,青岛的稻香村专卖店大多来自北京稻香村,在位于崂山区丽达商场的北京稻香村摊位上,服务人员表示对南北稻香村十余年的商标之争并不知情,但可能受地域的影响,青岛地区对北京稻香村的认可度更高一些。

位于同安路的稻香村专卖店同样来自北京,消费者于先生表示,去北京出差捎回来的北京稻香村糕点,家人都非常爱吃,因此自己也是同安路店的常客:“对于消费者而言,无论是苏州还是北京,糕点的质量和口感最重要。”

青岛老字号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于康宁表示,南北稻香村与其常年“掐架”,不如平静坐下来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将中华老字号品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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