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书香佳苑小区开发商向业主下发交房承诺书,监管部门表示未验收已进行处罚

2018-10-30 14:35 半岛网-半岛+阅读 (81705) 扫描到手机

书香佳苑小区。

文/图 半岛记者 王诗妍

“我之前买了书香佳苑的房子,本来约定的去年年中交房,但现在都过了一年半了,项目到现在竟然还没有满足交房条件。”近日,市民孙先生向半岛都市报《墨城新闻》全媒体平台反映,即墨书香佳苑小区开发商延期交房不说,还强制交房,给自己造成了很大困扰。

“和我差不多时间买房的一些朋友早就住进新房了,我现在连交房时间都不清楚。”孙先生说。“前段时间我们还收到了一份开发商的承诺书,强制业主提前收房,但是小区连验收都还没有通过。”

在该小区业主向记者出示的承诺书中,记者看到里面说明:业主本人已知悉房屋的工程进度以及交付条件,自愿按照现有条件收房,并将获赠9个月物业费。此外提到,待正式收房时业主将不再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开发商也将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交房责任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业主自愿放弃合同所约定的其他因延期交房所享有的权利。

10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青威路与共和路交会处的书香佳苑小区看到,目前小区大部分住房都无人入住,但少数业已经开始着手装修,楼上也一直传来装修的动静。

随后,记者联系到书香佳苑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因一部分业主着急拿到钥匙装修房子,因此才向业主下发承诺书,并未强制业主收房。楼盘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已经在9月初提交给相关部门,目前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至于何时能够向业主交房以及违约金赔偿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即墨区城建局建筑工程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书香佳苑小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不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监管部门已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预警约谈,并对工程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进行了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