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档”“一次办好” 山东569.5万残疾人少跑腿

2018-11-09 13:36 新锐大众阅读 (104724) 扫描到手机

    “一次办好”,是山东省委省政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点定标提出的改革理念,也是山东倾力打造的政务服务品牌。今年以来,山东省残联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给广大残疾人群众带来更多看得见、感受得到的便利,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全省各类残疾人569.5万

梳理公布清单,精简材料环节

  山东是人口大省,也是残疾人口大省,有肢体、盲、聋、精神、智力等各类残疾人569.5万,占全省总人口的6.15%。截至目前,全省已办残疾人证220万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01.2万人。

  “一次办好”是广大残疾人群众的迫切需求。根据省残联统一部署,全省各地深入梳理残疾人服务事项,按照主动服务、依申请服务、信息公开等类别,认真梳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准确、具体的残疾人服务事项清单,主要涉及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康复救助、残疾学生助学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资金扶持、残疾人就业推介、残疾人热线服务、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完成时限和办理成本等要素,精简了申报材料和办事环节,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了残疾人群众满意度。

打造“实体+网络”服务体系

实现“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

  残疾人受身体条件限制,行动不便,出行困难,如何让残疾人“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成为省残联积极思考的首要问题。为此,山东省残联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调研,积极与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等部门沟通协调,打造了以农村益农信息社、城镇政务服务大厅、互联网、手机APP为支撑的“实体+网络”服务体系,让残疾人群众不出村,甚至不出家门即可享受优质便捷服务,彻底打通残疾人服务“最后一公里”。

  同时,为方便残疾人证申请人就近就便进行残疾评定,新出台《山东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申请人,县(市、区)残联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协调当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到乡镇(街道)集中评定或上门服务。残疾人证办理完结后,县(市、区)残联可以通过派人到户或邮递方式直接送达,并且不得向申请人收取邮递费用。特别对在我省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也作出了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残联书面委托经常居住地残联安排指定医院或者机构予以残疾评定,由户籍所在地残联根据残疾评定结论为申请人办理残疾人证等规定。这些政策举措,让广大残疾人群众更加省事省力省心。

上线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

  建立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真正落实“一次办成”向“一次办好”转变,信息应用全覆盖是关键。省残联信息化建设以残疾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以大数据和“互联网+残疾人服务”为建设理念,开发了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的“山东省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完善网上业务办理和移动端自助服务,实现业务流程监管,让残疾人服务事项“一次办成”,残疾人直接体验和享受到信息化发展带来的便利。

  注重信息数据整合共享,梳理出涉及残疾人工作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发布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方便各类机构为残疾人开展服务,积极推动残疾人数据与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相关数据比对和交换共享,实时掌握全省残疾人的动态数据信息。深度整合残联各类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对接,提升了公众服务的水平。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山东省残联每年对220万持证残疾人开展基础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调查,在此基础上整合各业务系统数据,建立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实现残疾人“一人一档”。同时,建设残疾人数据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残疾人业务工作数据的综合比较分析,用大数据的思维方式解决问题,使科学决策、精细管理、精准服务成为工作常态,实现残疾人服务事项“一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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