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一男子醉酒驾车 追尾大货车致新买小轿车瞬间报废

2018-11-13 13:30 半岛网-半岛+阅读 (10536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13日,半岛记者从城阳警方获悉,11月11日深夜,城阳一男子醉酒后驾驶刚买不久的小轿车,错把油门当刹车,与大货车追尾,小轿车瞬间报废。庆幸的是,王某没有受伤。

11月11日晚上11时许,上马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22指挥中心电话,在正阳路李仙庄路口一辆小轿车与大货车追尾。中队民警急忙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轿车右前角与大货车追尾,小轿车被撞的面目全非,接近报废。

随后,民警对小轿车驾驶员进行盘问时,发现其满身酒气,经对其吹气检测,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2.7ml/100ml,该驾驶人已涉嫌醉酒驾驶。按规定,上马中队约束其至酒醒。

据了解,驾驶员王某29岁,城阳区人,在棘洪滩某企业上班。据称,他考取驾照才一个月,目前仍在实习期,他用全家的积蓄买了一辆12万多的轿车,还不到两个星期。结婚也没几天,按风俗妻子回到了娘家,周末闲着没事做,于是,他一个人从棘洪滩开着车去了河套街道找堂哥玩,期间喝了7罐啤酒。王某的堂哥劝阻他不要酒后驾车,但是,他执意要回家,返回家后发现手机落在堂哥家,开车返回时酒劲发作,发现大货车时错把油门当刹车,发生了追尾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王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刑责。

城阳交警提醒,醉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驾驶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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