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前方交警夜查,两男子酒后驾车忙换座,结果双双被罚

2018-11-14 15:02 半岛网-半岛+阅读 (6121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白亮 殷蕾 

10月31日晚11时左右,一辆行驶至闽江路上的鲁B8H2**号小型汽车突然在距离交警的查车点50米左右位置停车,并将车辆大灯全部熄灭,当交警欲上前询问情况时,该车又重新启动迅速驶向车道右方的马路沿,被紧急赶到的交警及时查扣,一个车内的两名酒司机受到惩罚。

为了整治夜间交通违法行为,降低驾驶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产生,10月31日晚10时左右,交警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在闽江路附近设点查车。夜查工作进行1个小时后,突然交警发现,一辆鲁B8H2**号小型汽车在距离查车点50米左右的位置时,突然熄火停车并将大灯全部关闭,由于当时闽江路周边商铺仍在营业,因此道路上的灯光强度比较强,然而车内光线却十分黑暗,所以借助外部灯光清楚的看见该辆车驾驶员和副驾驶员正在趁着车内光线黑暗,迅速换座,两人的行为被交警全程看在眼里。为了查明情况,交警快速跑向该车,却在距离该车20米左右的距离时,该鲁B8H2**号小型汽车突然启动车辆打开车灯,并迅速向右方的马路牙上冲去,幸好被及时赶到的交警制止,避免他人受伤。

将车辆控制后,交警就先闻到了车内一股浓烈的酒味,在询问车内人员是否有饮酒时,车内三名人员十分配合,均承认曾饮过酒,可是在问到刚才熄火停车时是谁在驾驶车辆和换座问题时,三人避而不谈,都不承认。为了安全起见,交警将车内三名人员带到警车上进行询问。

在警车上,三人依旧不配合交警的工作,对于交警的问题闭口不答,在交警耐心的解说和告知各种法律规定后,两名酒司机最终承认饮酒驾车和换座的事实。当晚三人相约在闽江路某饭店聚餐,席间喝了几瓶酒,出来后看见时间已晚并感觉喝的不多,就决定开车回家。当王某某驾车至闽江路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点夜查,想到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并喝过酒,所以心里害怕,就与副驾驶的“好兄弟”商量,将车灯关掉,以为车外的交警看不到里面,两人趁机迅速换座,想要蒙混过关。很快“新驾驶员”林某正常发动车辆正常行驶,但是或许是看见交警向自己跑来,林某内心紧张害怕,便改变了车辆的行驶方向,迅速驶向道路右边的马路牙上。

后经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后发现,王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60mg/100ml,林某体内乙醇含量为47mg/100ml,均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规定,王某某、林某被受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科目一考取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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