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全年级第四却因烧电热水壶无法拿奖学金 学校回应

2018-11-15 06:42 红星新闻阅读 (70047) 扫描到手机

  11月13日下午,一位微博名叫 @lIN林不早起 的网友爆料称,“自己考了全年段第四,因为被查到用电热水壶,闽江学院剥夺了我全年一切评优评先和奖学金的权利。”



  @lIN林不早起 微博截图

  14日中午,红星新闻联系到闽江学院党委宣传部。一位周姓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但该文系匿名发表,暂无法与其本人核实,“帖子中部分情况不属实。”

  随后,该工作人员给红星新闻记者发来一份就文中涉及的学校管理方面的举措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该说明中称,学校明文规定,宿舍内禁止使用电饭锅(煲)、电水壶杯等电热设施。违反宿舍消防、用电的相关规定,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根据相关规定,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要求:平时表现良好,当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若学生受到处分,处分到期后,被处分学生可向院(系)申请解除。此外,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比赛,成绩突出,受到奖励者;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以及参加学校重大活动表现特别突出的都可以申请解除处分。

  说明中称,上述相关规定在新生入学时通过手册下发、入学教育、校规校纪知识测试等方式告知每个学生。

  爆料帖中,该学生还反映学校强制学生使用有偿饮水机器。说明中称,直饮水机按流量计费,资费标准为常温水0.15元/500ml,开水0.2元/500ml,价格低于市面上的桶装水。此外,学校还在图书馆、体育馆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安装了多台供水系统,免费提供温、开水。



  被吐槽的有偿饮水机 图据 @lIN林不早起 微博

  关于爆料帖中,学生反映自己刚买的电动车被没收一事。该说明中称,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保卫部门配合辖区公安机关,对校内违规车辆依法查扣。车主可凭借购车凭据,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后取回车辆。



  车被锁了, 图据 @lIN林不早起 微博

  13日晚间,该微博账号发文称自己的电动车被学校归还。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询问该周姓工作人员,对方回复称,对此并不了解,“还未找到发帖当事人。”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微博私信该博主,截至发稿,未获回应。(转自山东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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