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颁“身份证”

2018-11-17 09:29 央视新闻客户端阅读 (57597) 扫描到手机

农业农村部昨天(16日)首次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来自全国10个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合法的“身份证”。

长期以来,由于归属不明确,登记五花八门,我国58万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底数不清、权属不明、经营不畅等多种问题。从2018年开始,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全国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着手进行规范登记,并赋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统一的“身份证”,不仅具有法人地位,还可以开设银行账户、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 李锦柱:这样也督促我们下一步规范合作组织的运行,而且也进一步深化我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来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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