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世纪城一业主家中天花板多处漏水 开发商:保修期已过

2018-11-17 09:4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15394) 扫描到手机

漏水的天花板。

文/图 半岛记者 孙桂东

日前,家住李沧区中南世纪城的苑先生很闹心,客厅、厨房、楼道里不停地“下雨”。而从交房开始,家里的墙面就发生漏水、墙皮脱落的问题,之后大补小补一直没有根除。到了今年年初,越来越严重。而找开发商维修,却得到已经超过两年质保期的回复。自己要想维修,可以去起诉楼上的住户。

业主<<<

天花板反复漏水苦不堪言

“从今年年初开始,天花板上开始漏水,吊灯都坏了”,14日家住李沧中南世纪城一期11号楼2单元102户的苑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住的房子天花板漏水,而且物业跟开发商均不愿意管。

随后,记者来到苑先生的家里看到,客厅里的天花板上出现了一个洞,时不时地往下滴水。另外一处,墙皮也发生了脱落,出现了渗水,厨房里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无奈之下,苑先生只能在地板上放了一件破衣服来吸水。

“孩子已经在客厅里摔倒过好几次了,”苑先生说,他将这个问题反映给物业以后,有工人过来检查了一下,通过充水试压说是楼上自来水管道的问题。物业回复称房屋已经过了两年的保修期。如果要维修的话,让苑先生跟楼上的住户自行协商。

苑先生说,这个天花板墙皮的问题,并不是从今年春节才开始的,而是从交房时就出现的。房子是2013年交付的,没入住地下室就出现了漏水问题,客厅的天花板上长毛掉皮。工人们来了以后,只是将墙皮重新粉刷了一下。而苑先生希望能彻底排查一下,找到漏水的地方。而工人则回复说,问题不严重,不容易找,如果严重了的话再找就行。

之后,2015年工人们又来维修了一次,这一次仍然只是简单涂抹了一下,并没有查找漏水点。“这个漏水并不频繁,有时候比较轻”,苑先生说,进入供热季以后才变得非常严重,外边大晴天,家里下小雨。对于物业超出保修期的说法,自己并不认同。“我直接就报修了,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他们是在故意推诿”,苑先生说,这个问题还是要开发商来解决。

开发商<<<

查不到保修期内的报修记录

14日,记者跟苑先生来到小区的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赵先生说,他们也是刚接手小区。他们接到苑先生反映的情况后,就让工人去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是属于楼上自来水管的问题。他们把这个问题反映给了开发商,得到的回复是已经超过了两年的保修期,业主可以与楼上的住户自行商量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开发商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称,苑先生的住宅问题属于室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期为两年。在交房的时候,就已经跟苑先生说明白了。现在,房屋超过了保修期,他们不再承担维修责任。

针对苑先生的说法,在2013年以及2015年就拨打电话投诉天花板漏水问题,根据他们的记录,苑先生只有2018年保修过。其他的没有记录。也就是说,没有记录证明,苑先生在保修期内反映过这个问题。

而苑先生则表示,自己早在2015年就向物业反映过,而且还找了有关部门投诉过这个事情,也得到了回复,足以证明自己反映过。而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自己的系统里确实没有查到苑先生之前反映问题的信息。

律师<<<

业主需举证有过维修问题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说,室内的建筑房屋保修期为两年,但是,在保修期内业主反映过两次以上的问题,而且没有解决,那么,即使过了保修期,也视为保修期内问题的延续,这种情况开发商仍需要承担维修责任。针对开发商不承认苑先生反映过的问题,苑先生需提出证据证明曾反映过,或是实际发生过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维修事实,那么都可以视为保修期内问题的延续,开发商都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另外,如果房屋确实过了保修期,查明是楼上管道的问题,要看管道的位置属于楼上业主还是公共部分。如果是主管道,那么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但是如果属于楼上业主,则应当由楼上业主来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