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市内428套经适房开售 明起购房登记

2018-11-20 06:24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080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李晓芳

11月19日,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11月20日该局将发布2018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对3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公开销售,共计房源428套,销售均价4500元/平方米起,11月21日至30日进行购房登记。

共三个经适房项目

本次公开销售的三个经适房项目共428套房源,包括位于市北区镇江路7号的悦澜诚品,16套房源可售,销售均价5200元/平方米;位于市北区台柳路229号的兴旺花园二期,20套房源可售,销售均价5000元/平方米;位于李沧区文昌路818号的湾头社区改造项目,392套房源可售,销售均价4500元/平方米。

据了解,本次公开销售住房面向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遵循困难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购房登记、公示、计分排序、确定选房顺序和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网(fdzy.qingdao.gov.cn),也可到任一项目现场登记。办理网络购房登记时,申请人登录网站主页选择“住房保障”板块,进入“住房保障持证家庭申购经限房登记”,按程序进行登记。现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购房登记时间自11月21日起至11月30日止(周六周日正常受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登记。购房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

登记期满后将于12月10日至12月14日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对申请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按规则确定选房顺序

登记后,全部申请人汇总统一计分排序、统一按序选房。本次计分排序不区分项目,汇总全部登记信息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依据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和《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有关规定对申购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计分排序结果将在市人大、市政协、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计分排序过程将于2018年12月23日通过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QTV-1)公开播出。

申请人按照综合得分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依次轮候选房。分值相同的申请人,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选房顺序、选房地点及选房开始时间将于2018年12月24日在《青岛日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网进行公告。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明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凭证到规定的选房地点按顺序选房。选房时,本次公布的三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房源将合并供申请人选择购买,申请人按公告的选房顺序依次选房。

重点优抚对象等家庭享加分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并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时加5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持抚恤定补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

根据市卫计委等五部门文件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按每户5分计入综合评分;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按每户3分计入综合评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卫计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于其他有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加分项按文件规定执行。

另外,鉴于本次公告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已能够满足本市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待本次销售结束后,申请家庭持有的《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