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八项新政 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8-11-23 06:40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395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11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该局与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8项新的政策措施,每项都是“真金白银”,政策优惠力度空前。

在校大学生可享

就业能力提升补贴

《通知》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在本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各区市为就业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此次《通知》中还明确,在校大学生也可享受就业能力提升补贴。在青高校统招全日制非毕业年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市生源在校大学生,在读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分别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申报补贴人员只可享受一次该项补贴。

同时,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大。《通知》指出,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补贴范围扩大到青岛生源高校毕业生。自2019年起,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本市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该项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补贴于每年7月、11月集中给予发放,由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拨付至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支一扶”人员

可享安家费补贴

《通知》指出,2016年以后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将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资金从中央、省市“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中列支。

同时,为了让促进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更直接地传达到大学生身边,《通知》明确,在青高校可申请建立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并可申请奖补。“把传播政策的触角延伸到校园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站要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政策宣传、数据采集、信息发布、岗位对接以及相关活动的组织,促进更多的毕业生留青就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符合建站条件,正常运行且按规定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工作站,根据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可申领最高20万元的绩效奖补。

《通知》同时鼓励组织基层服务人员参加能力提升培训,指出在岗服务“三支一扶”人员和全市统一招募的大学生基层服务岗服务人员可参加3~5天的脱产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参观交流、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市财政按照每人最高2000元标准给予培训承办机构培训补贴。

每年举办大学生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通知》也对开展大学生职业指导培训做出了新的部署。明确市人社局将通过社会、高校、企业选聘一批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纳入就业指导专家库,采取组织指导专家进高校举办专题讲座、案例分享、情景模拟等方式,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使大学生重视自身就业能力提升,科学合理地规划职业生涯。同时,组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赛事活动。每年面向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大赛分为赛前宣传、赛前指导、初赛、复赛、决赛和颁奖六个阶段。按本研组和高职高专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获奖选手5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金奖励;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人给予1000元奖金奖励;优秀组织奖给予颁发获奖证书。

另外,创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模式。统筹政府、高校和社会资源在促进大学生就业方面的资源优势,鼓励在青高校设立青岛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中心,定期发布青岛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发展报告,推动职业生涯指导常态化发展,市人社局按照购买成果的方式,根据工作量及取得绩效,按年度给予奖补。定期组织职业生涯规划师资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对纳入全市专家库管理的指导专家参加职业生涯规划认证培训并取得全球职业规划师(GCDF)、全球生涯教练(BCC)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培训补贴。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可享房租减免

为给大学生创业提供强有力的后备支持,《通知》明确了大学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可享受房租减免等相关内容。

《通知》指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家庭服务业基地(园区)可对入驻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实施3年内场地租金全免政策,对确有需要的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经孵化基地管理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可适当延长孵化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孵化基地将建立健全入驻评审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组织评审委员会,审核创业者身份,对创业者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和入驻指导。建立入驻企业管理档案,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对入驻企业进行跟踪帮扶。

《通知》涉及的具体申报程序、所需材料等事项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法规”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