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枣庄、临沂、淄博四市通报12起典型案例

2018-11-30 10:17 山东政事阅读 (178260) 扫描到手机

聊城市经信委原副主任屠学仁接受审查调查

  聊城市经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原市行业协调办公室主任屠学仁(正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聊城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屠学仁,男,汉族,1956年3月生,山东茌平人,大学学历,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9月任市经贸委党委委员、市化工行业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2007年5月任市经贸委党委委员、市化工行业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兼市机械电子行业办公室主任,2010年1月任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行业协调办公室主任。2016年4月退休。

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1、阳谷县郭屯镇城建办原主任葛传岭对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2至2013年,葛传岭任职期间,在负责该镇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和验收工作中,未按照规定对危房改造户申请资格和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和验收,致使出现多起套取危改资金问题,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阳谷县纪委监委给予葛传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犯滥用职权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决。

  2、临清市魏湾镇建委原主任贾彬对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3年至2014年,贾彬任职期间,在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对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和危房改造款发放把关不严,致使辖区内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27户农户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36.25万元。临清市纪委监委给予贾彬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犯玩忽职守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决。

  3、东阿县铜城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原主任刘平贪污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刘平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时任郑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某某(另案处理)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与其合谋,编造虚假申请材料和房屋等级评定,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4万元。铜城街道党工委给予刘平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犯贪污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决。

  4、莘县朝城镇联校校长段炜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审核工作监督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7年,段炜在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申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期间,未按规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未认真走访调查申请人家庭真实情况,致使辖区内16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申请并领取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莘县纪委给予段炜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纪委通报4起“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典型

  1、2017年以来,市中区环保局根据信访举报虽对某公司污染问题进行检查并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对该企业缺乏系统研判,亦未进行有效跟进,致使检查后又出现污染问题。市中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刘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10月,山亭区职业中专在区财政“雨露计划”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拨付到学校后,慢作为问题严重,历经近一年时间才将专项扶贫资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校校长王思成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王思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至2017年,峄城区吴林街道建房办科员马建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明知张某某等2户贫困户改造后的住房面积超出政策规定仍予以验收通过,致使补助款被违规领取。2018年8月,马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3年,滕州市北辛街道王任庄居委会在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中,违规向有关人员收取费用,且违规帮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向办证居民收取复印证件材料费用。该居原党支部书记王慎豹、原居委会主任王思干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王思干因同时存在犯罪问题被开除党籍;2018年9月,王慎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沂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李文波接受审查调查

  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李文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临沂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兰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文波,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山东沂南县人,大学学历,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沂南县公安局科员、杨家坡派出所副所长、青驼派出所所长,2010年11月任沂南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2012年12月任沂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蒙阴县蒙阴街道东住佛村党支部书记王相法等5人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临沂市蒙阴县纪委监委对该县蒙阴街道东住佛村党支部书记王相法,东住佛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会计苏德余,东住佛村党支部委员兼出纳刘家才,东住佛村村委会主任朱德忠(非中共党员),东住佛村原村委会委员兼计划生育专职主任苏艳玲(非中共党员)等五人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2015年3月和2017年1月,王相法、苏德余、刘家才、朱德忠、苏艳玲等五人以误工费和夜间值班费的名义,违规发放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底和2017年底,王相法、苏德余、刘家才、朱德忠、苏艳玲等五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编造虚假合同、虚列支出的方式,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8年11月26日,蒙阴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相法、苏德余、刘家才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将王相法、苏德余、刘家才、朱德忠、苏艳玲五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蒙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淄川区洪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夏永平接受审查调查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夏永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淄川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淄博市监察委员会批准,淄川区监察委员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来源:聊城、枣庄、临沂、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