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保健食品 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被处罚

2018-12-03 14:29 信网阅读 (194814) 扫描到手机

信网12月3日讯 近日,记者获悉,青岛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泰奥园二店因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而被青岛市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439元;罚款50000元,共计罚没款50439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记者联系到了青岛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泰奥园二店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先是称店面是有相关证件的是齐全的,只不过当时没有放在店内。在问及具体情况时,该工作人员又改变说法,称不清楚此事,随后挂断电话。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