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岭街道"双百万"救助工程减轻患病家庭疾苦

2018-12-07 06:51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8488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张海玉 报道

本报12月6日讯 “街道的救助金已经收到了,这笔钱对我们家很重要,不仅还了一部分借款,还能留一部分给我爸后续治疗和二次手术,感谢街道和所有帮助我们家渡过难关的好心人……”12月6日,金家岭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韩玉雪收到这样一条表达谢意的微信。

据了解,表达感谢的人是海都社区的刘女士,她的父亲因患重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下了债,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在他们一筹莫展时,街道得知了情况,今年年初给刘女士的父亲申请了临时救助。之后,又成功为病人申请了街道“双百万”救助。近期,10万多元的救助金已经发放到刘女士父亲的手中,这笔爱心救助犹如雪中送炭,解决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让他们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今年,像刘女士这样受益于街道“双百万”救助的家庭还有22户。根据病人的花费及家庭经济情况,街道分别给予他们一定的救助金。为了使爱心救助到达最需要的人手上,街道今年严格把关审核流程,从申请到审批,工作人员都一丝不苟,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来做。街道通过“双百万”救助工程,让困难家庭的居民能够实现病有所医,缓解因患病给家庭带来的重创,提高了居民享受惠民救助政策水平。

据悉,街道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是具有崂山区金家岭街道常住户口并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至少1年以上),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困难居民,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保标准200%范围内);中低收入家庭成员。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以下,且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家庭当年可支配收入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低保边缘家庭月人均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另外,在崂山区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崂山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或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此外,缴纳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在本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崂山户籍的在校学生,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或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认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双百万”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