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救援队诉温州谎报“孩子失联”母亲:公开道歉、索赔1元

2018-12-13 18:48 人民网阅读 (123426) 扫描到手机

温州乐清市11岁男孩黄某在“失联”4天后被找到,警方查明这是他母亲陈某蓄意策划制造的虚假警情,陈某已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刑拘。

12月13日下午,参与寻找黄某的民间救援队“乐清市三角洲救援服务中心”向乐清市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陈某在全国性报纸刊登道歉信,向原告公开道歉;赔偿公益救援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并参加社会公益服务。

“1元索赔是象征性的——中心参与这次救援,仅物资消耗的成本就超过1万元。”该中心理事长赖忠鎏告诉记者。 

11月30日晚,乐清警方接陈某报警,称儿子黄某当天下午在放学回家途中失联。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查找,社会各界也积极帮助查找。12月4日晚,黄某被找到。警方查明,33岁的陈某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她及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这起虚假警情。

据介绍,11月30日下午,陈某与回家途中的黄某碰面,嘱咐黄某按她的安排,呆在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并把车钥匙和事先准备的食物交给黄某。当晚,陈某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求助信息。其间,陈某将藏匿黄某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最后将黄某转移至城东街道云岭村,直至被警方找回。

乐清市三角洲救援服务中心是专业的民间水下救援队,该中心2日上午加入搜救,主要搜寻孩子失联地点附近的河道,4日晚传来孩子找到的消息前队员还在河道里搜寻。 

“被告的虚假陈述、假装配合搜救的行为严重透支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救援资源,严重扰乱公益救援秩序,侵害了公益救援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公益救援组织的荣誉和尊严,保障公益救援事业今后顺利开展,原告依据《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等诉至法院。”代理此案的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柯展告诉记者。

起诉书称:三角洲救援服务中心2日组织了包括6名潜水员在内的16名队员,携带六套潜水装备、三艘冲锋舟、一个水下机器人、两台无人机等,乘坐三辆车抵达虹桥中学附近,向陈某及其丈夫了解情况后立即投入搜救。其间三天不间断作业,还调用热成像仪排查管道,联系虹桥镇政府河道管理人员清除水草后下河排摸,直至4日晚黄某被找到。

“那几天水温低,河道还有不少淤泥,队员们没有一句怨言。我们觉得,陈某的行为是对社会爱心的侮辱,可能导致公众对类似事件抱怀疑态度甚至产生不信任。”赖忠鎏向记者表示:“每个爱心人士都希望自己捐的钱花在刀刃上,帮助真正需要的人,而不是被这样浪费。我们曾考虑过要求陈某赔偿救援成本,但队员商量后决定索赔1元、要求公开道歉。我们不为钱,只要陈某给这么多为此付出的政府、警方、社会各界人士一个交代,也希望陈某今后参加公益服务,弥补对社会造成的伤害。” 

黄某“失联”期间,社会各界积极投入查找。乐清虹桥镇的龙之野救援队11月30日晚就开始搜救,随后又有5个乐清当地民间组织参与,台州、宁波两支救援队也专程赶到乐清。此外,上千志愿者参与搜寻,加上孩子所在村的村民,参与搜救的社会力量有2000多人。

“我们100多名队员分头行动,最初在事发点附近的河道、出租房搜寻,后来扩大到孩子可能去的地方,不少队员放下工作,每天只休息几小时。”龙之野救援队队长刘晓光说。

据乐清蓝天救援队队长陈庆伟介绍,设备使用记录显示,仅12月4日该队就派出10辆车、两艘救生艇,使用多套潜水设备,队员们从早忙到晚,饿了就在河道边吃盒饭。

陈某曾在“乐清公益寻人”平台发布儿子“失联”的求助信息。据平台负责人郑佰洪介绍,这条寻人信息的传播量上千万次,平台接到上万个来自全球各地的电话,志愿者24小时守着电话,生怕漏掉线索。收到求助信息时,他们与警方确认系家属报警后,在求助信息上留了平台的号码。真相大白后,不少人打电话来指责他们“散布谣言”,部分接听电话的志愿者还被误认为是孩子家属,连续接到辱骂短信或电话。

“平台2014年成立至今,已帮助找到500多人,没收过一分钱,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这几天,又有家长来求助,说孩子不见了,希望帮忙寻找,我在微信群发布寻人启事后,不少人问‘还要不要转发?不会是假的吧?’当时真不是滋味。”郑佰洪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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