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购公交车驾驶区要有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2018-12-21 09:2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2839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马正拓 报道

本报12月20日讯 为深刻吸取重庆“10·28”公交车辆坠江事故教训,青岛市20日组织召开了公交车安全运营保障专题会。会议要求,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提升驾驶员防侵扰能力;司法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司法执法处罚力度,严厉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要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参与公交车运行安全保障,勇于制止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记者从会上获悉,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会上要求加强技防,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交通运输委、发改委组织新购置公交车要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原有无隔离装置的公交车,公交企业要按照计划改造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提升驾驶员防侵扰能力。市公安局要在车辆检测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同时要正确处置侵扰公交车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除了技术和安全手段升级,市中级法院、检察院、法制办、公安局要研究建立刚性制度,依法依规加大司法执法处罚力度,给处于工作状态的驾驶员撑起一把保护伞,为类似案件处置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指引,同时明晰暴力与非暴力的界限以及冲突双方的责任,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厉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加强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教育方面,要求各公交企业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乘务员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等培训考核,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为第一责任;完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规范,加强驾驶员危机处理培训,特别是明确紧急情况时立即靠边停车、及时报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情绪管理,确保驾驶员心理健康,提升文明服务水平,改进群众出行服务体验。

会上还要求加强宣传,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局要指导公交企业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参与公交车运行安全保障,勇于制止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对于见义勇为的个人,要予以褒奖,及时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