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收现金开出全国首张罚单具警示意义

2018-12-27 09:0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88006) 扫描到手机

文/杨玉龙

西安市蓝田县辖内一影视基地景区因拒收现金收到罚单。日前,人民银行陕西蓝田县支行依法对“拒收现金”的旅游企业调查取证并作出行政警告处罚,这是全国针对“拒收现金”进行行政处罚的首个案例。(12月26日中新网)

虽然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刷卡、手机扫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已渗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拒收现金就是正确的做法。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角度而言,经营者拒收现金的做法都说不过去,而且也难逃相应责罚。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从情理角度讲,拒收现金势必会给老年人、残障人士,以及互联网并不普及的农村、山区等地的消费者带来诸多障碍。对于拒收现金的经营单位,唯有施以法律惩戒,才能对其纠偏并形成震慑效应。

全国首张拒收现金罚单警示意义至少有三点:一则即便移动支付成为新潮流的当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二则对拒收现金者给予依法惩戒当成为常态;三则移动支付平台应做好相关工作,少些“无现金”炒作。唯有如此,才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够维护人民币正常流通秩序,这才是无现金社会之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