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水超标 青岛多福康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05-17 16:1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2436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5月17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去年青岛多福康食品有限公司因排放污水超标,被市生态环境局查处,罚款136562元。

2022年11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盛海路388号的青岛多福康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排放口正在排放污水,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企业工业污水现场进行了取样。

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青环黄(监)字2022年第098号)和2022年12月2日出具的《监测数据超标通知单》(2022第15号)显示青岛多福康食品有限公司工业污水总磷监测数值为12.9mh/L,超标0.61倍。

青岛多福康食品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于5月12日依法对青岛多福康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青环罚字【2023】05043号处罚书,罚款人民币136562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多福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5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海滨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小栗英央。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深加工品]】,【调味料[固态调味料]、[半固态调味料]、[液体调味料]】,【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固体饮料类]】,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该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涉及国家专项许可或资质管理的,须凭许可证或资质证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多福康食品有限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