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喝,朋友非让我喝”,李沧交警一晚上查获两名酒司机

2023-06-23 12:4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097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伟 尹彦鑫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

6月20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在辖区设岗夜查酒驾,期间查获两名酒司机。当晚10时许,在金水路东川路路口,一辆外地牌照白色越野车沿金水路西向东行驶至检查点附近,交警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散发出浓重的酒气,于是要求驾驶员余某下车接受检查。随后测得其呼气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余某称,自己来青岛旅游,当晚在朋友家中吃饭,席间经不住朋友相劝喝了两杯,没想到酒后驾车上路被交警查获。

当晚11时许,在重庆中路与通真宫路路口,李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因摩托车噪音较大引起了交警注意,检查过程中发现摩托车倒是没有问题,但李某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在交警的追问下,李某承认自己喝了两瓶啤酒,感觉非常清醒就侥幸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遇到交警夜查。经检测,李某呼气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