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样品抽检不合格 即墨市龙山黄酒厂被处罚

2023-08-31 16:0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64245)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31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即墨市龙山黄酒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罚款50000元。

2023年3月22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ZB2023(SC)0098)1份,上述报告显示:食品名称:特制黄酒,被抽检单位:淄川松龄吉祥超市,标称生产者:即墨市龙山黄酒厂,商标:墨河牌,规格型号:470ml/瓶,生产日期:2022-10-08,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3月22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至即墨市龙山黄酒厂,该公司负责人孙联军现场签收。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抽检不合格同批次黄酒,2023年3月30日,当事人向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复检。2023年4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回复当事人复检结论:被抽检不合格同批次黄酒留样仍检出甜蜜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9日依法下达了青即市监处罚〔2023〕464号处罚书,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5元。

爱企查显示,即墨市龙山黄酒厂成立于2006年06月06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即墨市北部工业园龙泉河六路。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黄酒(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