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青岛拥湾私募因多项违规收警示函
9月11日,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关于对青岛拥湾私募基金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佳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青岛拥湾私募基金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拥湾公司)因多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拥湾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作为深圳睿信秋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信秋实基金)的管理人:一是未按照约定向部分投资者披露全部经济利益;二是未妥善保存睿信秋实基金投资交易个别文件原件;三是使用关联方的名义和账户收取睿信秋实基金财产;四是未对睿信秋实基金进行托管,也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
二、作为青岛拥湾复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的管理人,在运作管理该基金过程中,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投决制度。
拥湾公司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的规定,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以及《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拥湾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刘佳生时任拥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未能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拥湾公司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刘佳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官网数据显示,青岛拥湾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9年,是青岛市第一家经市政府批准的民营创投机构,曾成功地投资了几十家拥有核心竞争力具有行业领先性的高科技高成长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同样被出具警示函的拥湾私募基金董事长刘佳生毕业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ACCA 国际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 London Asia Capital 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09年7月作为创始合伙人成立青岛拥湾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主持公司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