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青岛天安重交沥青有限公司被罚款14万元

2023-02-08 15:2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3238)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2月8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天安重交沥青有限公司因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14万元。

案件信息显示:西海岸新区红柳河路1号院内2#厂房(原规划为1#厂房)、3#厂房以青岛天安重交沥青有限公司的名义申报了厂房规划并建设,2#、3#厂房在未经规划验收的情况下,使用这两处厂房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四)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根据《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四)项,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2月6日对青岛天安重交沥青有限公司下达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5119号处罚书,罚款14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天安重交沥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是山东省天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