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公司竟借网恋搞诈骗 胶州警方打掉“网恋交友”诈骗团伙
文/半岛全媒体记者 杨阳 图/警方提供
近日,胶州警方打掉一个“网恋交友”诈骗团伙,该团伙伪装成“红酒公司”,诈骗分子将自己包装成“白富美”或“高富帅”与受害人网恋,诈骗钱财后再以网下见面为由,将受害人拉进“红酒公司”,再让受害人继续诈骗他人入局……该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受害者达60余名,目前已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8月7日凌晨,胶州市公安局阜安派出所巡逻队员正在巡逻,当队员巡逻至兰州路某小区附近时,发现远处有两名男子看见警车后刻意躲避,巡逻队员迅速上前进行盘查。
在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薛某某(男,26岁)和周某(男,28岁)每人都携带了多部手机,两人对手机的用途与夜晚外出原因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民警随即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两名嫌疑人的手机中,下载有各种交友软件,且每个软件都登录着不同身份的账号,在民警进一步的工作下,一个利用社交软件诈骗钱财再将受害人骗进团伙的诈骗案浮出水面。
由于涉及人员众多,胶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根据线索,专案组在阜安辖区一出租屋内将宋某某、宿某某、彭某、王某某4名嫌疑人抓获,以宋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全部落网。
在对6名嫌疑人进行审讯后,专案组民警发现该诈骗团伙系上级诈骗团伙的一个分组,仍有众多类似的团伙在实施诈骗。专案组经过线索深挖,于8月10日开展集中收网抓捕,组织50余名警力兵分多路,赶赴即墨、黄岛、胶州等多处地点对该团伙展开抓捕,陆续抓获嫌疑人27人,查获作案手机60余部。截至目前共抓获嫌疑人33名,其中涉嫌诈骗的28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该类团伙全部用“红酒公司”伪装自己,通过“网恋”诈骗受害者钱财后,以“奔现”的方式一步步将其拉拢进诈骗团伙,再以加入公司需先购买红酒为借口让受害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入伙费”,且团伙成员每拉拢一个人便可拿到相应的提成,后加以培训便可继续发展自己的下线,每个诈骗团伙都有一名负责人负责食宿费用及提成分配,层级鲜明、分工明确。
自己上当后再去骗人,“感觉很后悔”
9月13日,记者来到胶州市公安局阜安派出所讯问室,现场对话犯罪嫌疑人。其中40岁的郭某某,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不少。她告诉记者,自己单身,不久之前在网上认识了一位男士,便从老家过来与他见面。来了之后,对方便贴心地帮她安排了住宿,随后便邀请郭某某参与他的“工作”。“当时他告诉我是做微商,卖红酒,但是需要交纳6000元代理费。”郭某某说道,“交费后,一开始并不好卖,他就将公司利用冒充异性诈骗钱财的手法告诉了我。”
之后,郭某某便开始通过QQ号与陌生人进行聊天,期间还有一位“上当者”送给郭某某一套价值200元的化妆品作为礼物。郭某某告诉记者,单聊天并没有收入,要想取得收入,需要请“上当”人交纳6000元代理费,才能获得720元收入。谈起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郭某某表示很后悔。
在警方巡逻时露出马脚的薛某某,则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2023年1月,家住聊城市的薛某某通过一款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女孩”李某某。李某某经常对薛某某撒娇、卖萌,薛某某很快就与李某某确定了恋爱关系。薛某某时不时地帮李某某支付一些购买零食的费用、给予节日红包等,李某某也会寄给薛某某一些刮胡刀等小礼品,当李某某提出见面时,薛某某立即前往胶州。
2月8日,薛某某如约在胶州某餐厅见到了李某某,二人一起吃完饭后,次日李某某以住宾馆太贵为由,将薛某某带到了自己的住处,而当薛某某到了李某某住处时才发现,这里还有另外三名男子。三名男子中的宋某某自称是“红酒公司”的一名管理员,介绍说交纳代理费便可销售红酒,并将公司利用冒充异性诈骗钱财的手法告诉了薛某某,邀请薛某某加入自己团伙。
在利益驱使下,薛某某选择了留下来。在简单学习了如何撒娇以及恋爱的一些话术后,薛某某便在网上以李某某的名字继续诈骗,当受害人要求视频或者发送语音时,团伙中的女性嫌疑人便接过手机与受害人视频或者发送语音。诈骗所得全部上交给宋某某,自己的提成是每300元提50元,在5个月内,薛某某通过冒充美女相继诈骗6人,利用买零食、买礼物、要红包等借口,诈骗所得2000余元。
“像我们这样的团伙还有很多个,每个小团伙都有一个负责人,我们吃住都是负责人解决,没想到晚上出来溜达被警方发现了。”薛某某也很懊悔,“当初如果不轻易相信网恋,就不会沦落到被抓了。”
24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则告诉记者,自己总共骗了8个人,其中最大的一笔诈骗金额是688元,是以化妆品为由进行转账。“之前我被同样的手段骗过,现在我又骗别人,感觉很后悔。”王某某小声说道,“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违法犯罪,那时候抱着试试的态度,想看看能不能成功,没想到能从事这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