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食品 青岛鼎通达海边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09-20 14:49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8182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0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鼎通达海边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没收“旺仔复原乳牛奶5个;罚款5000元,给予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青岛鼎通达海边科技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20日下达了青北市监处罚[2023]599号处罚书。没收“旺仔复原乳牛奶5个;罚款5000元,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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