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最快8分钟就可以拿到事故认定书

2023-09-27 09:0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9474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以往的处理程序,因等待交警现场处理而占用道路,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自今年10月1日起,青岛公安交警部门将正式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模式,使双方当事人能够更加便捷地解决纠纷,不再需要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据青岛公安交警部门介绍,10月1日起,7时—19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区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在“交管12123”的事故处理业务板块中和“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出行服务板块中使用“视频快处”功能。借助视频实现“线上见面”并进行实时远程处理。通过建立视频连线,主动引导当事人做好安全防护、展示事故现场、指导取证,信息采集由接警岗远程完成,系统自动核验人、车、保险信息,民警核对交通事故事实后,完成责任认定,当事人会收到短信并推送电子责任认定书。简化了当事人事故处理操作,实现轻微事故的快速处理和快速撤离,让事故处理更加便利高效。,时长01:04

群众:

交警同志,在山东路、东海西路路口附近发生了追尾事故。

交警:

好的,您先打开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辆后方摆放好三角警示牌,然后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事故视频快处”或者从“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民警介绍,使用“视频快处”只需点击相关功能模块,进行视频报警,无需提交上传证明材料,最快5分钟完成信息采集,8分钟拿到事故认定书,实现定损、理赔一键流转衔接。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当事人可立即撤离,快速恢复事故现场秩序,有效避免因撤除不及时导致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

警方提醒

使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视频快处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3车以下的“人无伤、车能动”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存在无证、酒驾、逃逸等违法行为,车辆有交强险且状态正常;当事人手机开启“交管12123”App使用摄像头及麦克风的权限,支持视频对话。当事人在使用“事故视频快处”前,要先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事故车后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做好现场安全警示,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视频快处后,立刻撤离现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