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被判支付双倍工资 学点汇不认可裁定结果

2023-10-16 10:08 信网阅读 (57519) 扫描到手机

信网10月13日讯(记者 王馨蕊)离职后拿不到工资,大概是每个劳动者的“噩梦”,郑女士就因为这样的原因跟青岛市市北区学点汇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点汇”)打起了劳动仲裁的官司。虽然经过裁定,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郑女士与学点汇存在劳动关系,学点汇不仅要支付郑女士离职前的工资,而且还要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但如今,距离裁定下达已经过了近三个月的时间,郑女士依旧没有收到这笔钱。

2022年9月,郑女士通过BOSS直聘在学点汇找了一份全职托管老师的工作,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上班后,郑女士又接下了学点汇英语老师的工作,每周六给学生上一节英语课,学点汇按照上课的学生数给郑女士发课时费。但是从上班开始,郑女士就没跟学点汇签劳动合同,“我问过两次,都说等一等。因为学点汇一直给我交着社保,我也没多在意。”

到了今年4月,郑女士因为身体原因想休息一段时间,就跟学点汇提了离职,但是被要求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原因就是她签过了劳动合同。“我很确定我没签过合同,学点汇的付校长也不想我走,说是想跟我聊聊,结果等了一个多小时没见到人,我就先走了。结果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就发现自己被移出了所有的工作群。”正是因为被踢出了群,郑女士便认为是学点汇同意自己离职了。

每个月的15日是学点汇发工资的日子,可郑女士在5月15日却没有收到4月份的工资,于是就选择申请劳动仲裁。

但在学点汇的负责人付校长看来,郑女士只受雇于自己,并不属于学点汇的员工。至于在郑女士离职后不发放工资的原因,付校长称郑女士是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就不来上班了,但这一说法又跟郑女士被直接踢出工作群的情况产生了矛盾。不过,在采访中付校长也坦言,无论是自己个人还是学点汇,都没有跟郑女士签过劳动合同。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郑女士自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裁定学点汇不仅要支付郑女士4月份工作期间的工资,而且还要因为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支付其二倍工资差额,两笔费用共计17000多元。

但是对于这一裁定结果,学点汇付校长并不认可,而且至今没有向郑女士支付工资及差额,“我们希望她来一趟学校,签个收据,但是她也不来。”

针对这起劳动纠纷,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乔乔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说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同样不可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刘律师解释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所以,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另外,刘律师还提出,用人单位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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