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到省外就医以及省内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023-10-19 11:0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549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春燕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在山东省内临时就医,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与在本市看病就医一样;到省外就医以及省内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是可以关注并使用微信中的“青岛医疗保障”小程序或者公众号,登录后,使用【异地就医】功能。如果是长期居住在异地,可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如果是临时去异地就医,可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进入备案页面后,选择需要去就医的城市,选好登记生效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再点击个人承诺书,阅读并同意后,签上名字提交就可以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了。

二是在电脑上找到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在页面的左侧菜单上点【我要办】,选择【异地就医备案】,根据系统提示办理即可。

另外,因异地就医涉及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平台、就医地省市两级医保异地平台、国家医保异地平台、参保省市两级医保异地平台信息数据交互,环节多、链条长,任一平台出现问题,都需要多方协同一层层查找问题原因,共同解决。所以当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出现不能结算等问题时,需要就医地医疗机构、国家、省、市多方一起排查解决,时间可能有点长,希望大家能谅解。

如果我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确实不能联网结算,参保人也可持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就医记录(或诊断材料),通过公共服务掌办、网办平台申请医疗费手工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齐全的,9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后,将报销医疗费用拨付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