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水污染物超标 青岛力创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10-25 13:5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1622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0月25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力创食品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超标,被市生态环境局查处,罚款37500元。

2023年8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小清河排污口进行溯源排查,对青岛力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外排口现场取水样一份。

2023年8月29日收到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青平环(监)字2023第015号),检测报告显示在该公司排污口提取的水样总氮监测结果为33.9mg/L,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3416.5-2018)一级标准限值15mg/L。 立案理由: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属本机关管辖,且在追诉时效内,且不属于《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2022版)中不予处罚情形。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此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市生态环境局于10月19日依法对青岛力创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青环罚字〔2023〕09071-5号处罚书,罚款人民币37500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力创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平度市南村镇长营路。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购销、分拣、整理、包装;塑料制品、纸制品、食品原料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力创食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