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牵绳入法两年,街头现状如何?半岛记者探访:大多数人自觉遵守

2023-10-25 20:3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587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滨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某小区内,一名两岁半女童遭烈性犬撕咬,伤情严重,引爆舆论。随后,四川乐山夹江又曝出狗追咬孩子的事件。舆论发酵后,四川、河南、上海等地纷纷发文严管养犬。

2021年5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届时,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新规施行两年多,效果如何呢?记者10月24日、25日在青岛部分街头、广场及小区走访时注意到,大多数养犬人自觉文明遛狗,少数养犬人依然我行我素,出现不文明遛狗现象。

八大湖小区内,无人看管的狗。

在八大湖小区洞庭湖路上,记者注意到有两只狗在不同区域自由活动,都没有养犬人看管,其中一只黑狗佩戴着项圈和铃铛,另外一只黄色成年狗尽管没有佩戴项圈但是体毛干净,两只散养狗不像是流浪犬,在该区域附近有人员密集的八大湖公园和多所幼儿园、小学,且处于人流量大的居民区,这种散养狗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不远处的太湖路上,一位女士正在人行道上遛两只狗,这两只狗都没有牵绳,并且其中一只体型小的在前方“自由“撒欢和大小便,怕狗的行人看到后有意地绕路而行。

夕阳沐浴下,一幅美丽的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画面。

在海泊河公园,经常有遛狗的市民,记者走访注意到整体状况比较好,遛狗的市民自觉牵绳子遛狗。养犬人牵着爱犬沐浴在夕阳下,形成一幅人与动物和谐的画面;同时,记者在市区其他多处走访注意到,相比前几年,如今大多数市民遛狗的文明程度有了很大提升。市民林女士说:“以前我认为养狗是很随性的事,出门就让狗自由撒欢乱跑,现在知道了,不拴狗绳违法,每次出门遛狗时,我都记得给狗拴绳,这样对自己和他人都好。”

太湖路上,一位女士在遛两只未牵绳的狗。

几年前,半岛记者曾前往济南“取经”先进的养犬管理方法,济南相关部门多年来对于市民遛狗不牵狗绳、不挂牌的行为采取严格管理。相关部门曾组建养犬管理稽查队和养犬管理留检所,每天早上6点和晚上6点开始,全市分布在各个区的近100名稽查人员都会拿着捕狗器具巡逻在居民区的大街小巷及广场上,捕捉未登记犬、未拴绳犬等,对于忘记携带犬类登记证、未拴绳遛狗的市民,稽查人员第一次都会提出警告,如果是第二次违反的,则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者跟随稽查人员现场抓狗,仅两个小时时间,稽查人员就抓了13只狗,对抓捕的犬只送到留检所或小动物救助机构进行收容。

街头巷尾,不少养犬人自觉牵绳子遛狗。

而在国外,恶犬咬人入刑有立法经验可以借鉴。英国于1991年颁布施行《恶犬法案》并于近年修订,严惩未履行看护责任的狗主人。根据此法案,若犬只伤人,其主人将面临的最高刑罚从两年有期徒刑增加到5年有期徒刑,如果伤人致死,其主人将面临最高14年的有期徒刑。在美国《饲养动物管理法》的体制下,狗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其所有人在饲养过程中被强制设定了系列义务,比如办理犬只执照、注射狂犬病疫苗、外出时必须佩戴狗链和口罩等。大多数州还颁布了“恶犬法案”保护公众不受到“恶犬”的伤害。在德国,新人养狗需要考取“养狗执照”,养狗需要每年交50至150欧元不等的“第三方责任险”;遗弃狗将被罚款最高至25000欧元。

敦化路社区广场,绿化带内设有禁止携犬进入的警示牌,广场上少见犬只。

对于养犬人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狗,出现了狗伤人等事件发生,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金彩律师事务所张丽丽律师。张律师向记者介绍,结合我们身边时常见到的案例,如果宠物狗在马路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而在宠物狗与车辆发生碰撞时,司机有没有责任得看其自身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司机在行车中依法行车没有任何过错,司机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是狗主人没有尽到管理好狗的义务,自身存在过错导致狗被撞死亡,后果应该自行承担;若是两方均有过错,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不少养犬人自觉牵绳子遛狗。

同时,张律师结合最近国内多地出现的狗伤人事件向记者介绍,如果出现狗主人没有拴住狗导致咬人致人伤亡,就构成了对他人人身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威胁。在实际法律操作中,责任划分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形: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对于养犬人来说,给狗出门拴狗绳是法律义务,应谨记“养狗虽然是权利,但避免对他人带来伤害是前提和义务”。

敦化路社区广场,少见犬只的踪影。

敦化路社区广场,设置有禁止携犬进入的警示牌。

养犬人自觉牵绳子遛狗。

太湖路上,一只没有牵绳子的狗撒欢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