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叨叨丨土豆片价格惹争议,禁止自带菜上热搜!网友评论亮了

2023-02-24 14:0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186407) 扫描到手机

最近这两天

关于吃的那些事

连续上了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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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陕西西安,一顾客吐槽在赛格商场巴奴火锅店就餐时,18元点一份土豆片,端上来时整份菜只有5个薄切片。视频曝光后引发热议,涉事火锅店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是富硒土豆,和普通的土豆片不一样,微量元素很多,都是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价的。

2月23日,巴奴毛肚火锅公众号就18元一份土豆就5片事件发布致歉公告。巴奴毛肚火锅表示,由于管理的失误,导致顾客对土豆的分量产生了误解,网络新闻视频中“18元一份的富硒土豆仅5片”实际上是小份的量,西安门店的售价为9元。

对此网友纷纷评论:

当日,巴奴毛肚火锅创始人杜中兵曾发布视频和朋友圈,朋友圈配文:这是我在店里拍的整份的富硒土豆,昨天网上顾客把半份当作了整份,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他,让我清醒,我会反思,不忘初心。短视频则搭配了整份土豆图片,配乐为《明天会更好》。

官网显示,巴奴火锅创立于2002年,其创始人杜中兵在河南安阳开办了首家门店。2012年,巴奴火锅改名为“巴奴毛肚火锅”,砍掉部分菜单,聚焦毛肚产品,广告语还调整为“服务不是巴奴的特色,毛肚和菌汤才是”。

发展至今,巴奴毛肚火锅已拥有85家直营店、3个中央厨房和1个底料加工厂,员工数量达7000多名。店面覆盖北京、上海、深圳、武汉、西安、苏州、南京、郑州等30多个城市。去年12月,巴奴毛肚火锅在广州落下一子。

根据大众点评网站上的信息,巴奴毛肚火锅的人均消费在170元-185元之间,这个价格定位比海底捞、凑凑、怂重庆火锅等品牌还要高上许多。财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海底捞、凑凑、怂重庆火锅的人均消费分别为109.1元、147.1元、130元。

2月23日

另一家著名火锅店海底捞

同样上了热搜

因为开始谢绝自带食材了

有网友发帖称,海底捞不让自带食物了,引发热议。2月23日下午,海底捞客服称,出于食材和用餐安全考虑,谢绝自带食材,且一直不提倡自带食材(可自带酒水和饮品)。

事实上,在此之前,去海底捞吃火锅是可以自带食材的。

据Tech星球报道,海底捞自带菜服务于2017年底推出,其目的是为了让顾客能够在海底捞吃到自己想吃的,得到更好的用餐体验。消费者不仅可以自带食材,服务人员甚至会帮忙将菜品处理干净,还可以免除服务费。但自带的菜品需要留样登记,并签一份免责协议。

对“海底捞禁止自带食材”的新规,网友怎么各异。有人认为在海底捞就餐已经支付了锅底费用,带一点菜去吃也无妨,而且消费者是有这个自由度的;但也有人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更重要,禁止自带菜是应该的;还有人则疑惑,那些自带菜去火锅店吃的顾客,为什么不自己在家吃火锅,“超市买个底料,拿个锅就能煮了”。

去年8月,海底捞披露了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净亏损为2.25亿到2.97亿元,而2021年同期海底捞还盈利了9650元。由此,人们为啥不爱吃海底捞了,也登上了微博热搜。

在社交平台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抱怨海底捞的“服务”正在直线下降,比如不再主动给小零食、手机封口袋和皮筋都不主动给、围裙得顾客自己要等细节。在服务被质疑下降的同时,海底捞也曾多次被指变相涨价、分量变少。不少网友直呼“吃不起““太贵,我不配“。

翻遍评论区,网友的答案可以总结为一个字:贵!曾有媒体报道,海底捞“一片毛肚近10元”的事件登上热搜,牛肉丸30元只有4个也被消费者“吐槽”。

1月26日

“男子称餐厅点海鲜葱姜费占菜价60%”

的话题登上热搜

↑李先生的小票图片来源:后浪视频

近日,宁夏银川的李先生反映,大年初三晚上和朋友聚餐,点一份蛏子117元,另收单价为12元的3份葱姜费计36元,葱姜费相当于菜价30%;另一份花蛤66元,另收3.3份葱姜费计39.6元,葱姜费相当于菜价60%。

后经询问,餐厅前台表示确实要收取该费用,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感觉有些难以接受。

网友热议:

据报道,26日,这家餐厅的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实并非如此,账单中提及的“葱姜”是指海鲜的做法,收取的是加工费。“我们这边几家海鲜店都是这样收费,不是说就我们一家。”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一斤海鲜的加工费为12元,其中包含调料葱姜,账单中的“3”与“3.3”为海鲜的重量。“蛏子是39元/斤,点了3斤就是117元,加工费为12元/斤,共36元。花蛤3斤3两,是66元,加工费就是39元。其他菜里也有葱姜蒜,但是没有加工费。”

另据报道,上述餐厅工作人员表示,海鲜的食材费和加工费分开单独算是银川当地海鲜餐厅常见的一种收费方式,店里的加工费标准也是当地市场的标准差不多,在店里也都是明码标价的。“因为店里很多员工年前回家了,我们临时请了一些员工顶班。这位顾客他当天打电话,前台也没解释清楚,造成了误会。今天我们已经跟顾客解释清楚了,他说‘你要说是加工费,我就能理解了’。

视觉中国供图

快节奏生活下外出就餐消费频繁

那你有没有留意过

餐饮消费时的“霸王条款”呢?

一、 “本店谢绝自带酒水”、“ 禁止携带外来食品进入”

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因此,此条款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二、“本店包厢最低消费XX元”

点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因为该店堂公告违反了相应法律规定,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根据该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如设最低消费,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视觉中国供图

三、“本店消毒餐具收取工本费X元/套”

点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提供清洁的消毒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义务,不应将这种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变相收取餐具消毒费用。

四、“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酒店经营者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该店堂告示属于免除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在店消费期间财物丢失,除非经营者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必要的人员值守、视频监控安装等,否则还是需要对消费者财物丢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不能“概不负责”。

以上是以通知、店堂公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消费前应予以关注。因目前餐饮行业扫码点餐形式较为普遍,扫码点餐过程中也有可能碰到类似上述霸王条款的消费陷阱,如:默认选择收费纸巾、收费消毒餐具、有偿一次性餐具等,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经营者上述霸王条款或隐形强制消费行为,或涉嫌违法或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若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害又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向消委会反映情况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若产生直接经济损失索赔无果,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视觉中国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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