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迟报案件信息,烟台银行开发支行被罚80万元

2023-03-01 14:2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21510) 扫描到手机

2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支行存在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迟报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事实,山东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对其罚款80万元。

梳理发现,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烟台监管分局曾发布一张罚单,剑指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于倩。罚单显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于倩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烟台监管分局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主要负责人于倩罚款5万元。

烟台银行官网显示,烟台银行成立于1997年11月,总股本26.5亿元,股本结构呈多元化、科学化、国际化。烟台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