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捕兽夹非法狩猎,男子把自己“捕”进去了!

2023-11-28 13:1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975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林宁宁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但总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为满足一己之私,甚至是口腹之欲,频频对野生动物下手,后果也是可想而知!

“警察同志,有人在墨水河附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近日,城阳派出所接市民线索举报,民警立即前往查看。经过认真勘察,民警在现场发现了用于非法捕猎的禁用工具,初步判断是近期人为放置。

民警对现场及周边进行了全面细致勘察,并对现场周边展开了走访摸排。经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16日,石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放置狩猎禁用工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石某平时爱好钓鱼,今年夏天在墨水河钓鱼时看见不时有鸟类经停,一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景象,可石某想到的不是如何更好保护这些野生动物,而是“河里游的、地上跑的、天上飞的”通通逃不过他的手掌心,逮几只兔子能犯多大事?!于是他自制了捕兽夹,开始频繁在郊区空旷地带放置捕兽夹,前后捕获了3只野兔、1只野生刺猬,2只野生黄鼠狼等小动物。到案后石某坦言,除一只野兔被他吃掉,其余的都放了,自己就是享受捕猎的这种成就感,只是没想到把自己也“捕”进去了!

普法小课堂: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民警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生态平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希望广大市民爱护野生动物,遵纪守法,拒绝食用、买卖、交易、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发现针对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警,切勿以身试法,触犯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