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涉嫌腐败变质的食用农产品 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2023-12-07 09:4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0457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2月7日讯  近日,半岛网热线(80889213)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因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根据案件信息,2023年9月21日,我局收到合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协助调查函,随函附检验报告(№:YS23061600894)1份。报告标明:食品名称:三井花生仁;被抽样单位名称:上海江湾华联吉买盛购物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名称: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4-1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安全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合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实际生产单位为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涉嫌生产腐败变质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三井花生仁货值金额4525元,违法所得50元,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2023964号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