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巡察反馈通报会议暨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3月9日,十三届市委巡察反馈通报会议暨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立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于玉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陆治原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前两轮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对第三轮巡察进行动员。
会议指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严肃反馈、深化成果运用、开展未巡先改、加强把关验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对照查摆、深入分析研究,立足本职、强化担当、真抓实干,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的主题是聚焦市委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方法是常规巡、专项巡相结合。目的是通过开展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要求,要坚持分类施策、靶向监督,立足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定位,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深化政治监督各项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巡察的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效能,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同题共答。巡察组要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巡察工作实际成效,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经市委批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安排7个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0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并对其承担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10个部门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