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参保地为青岛,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再回青就医还能报销吗?解答来了!

2023-12-24 10:5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0205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春燕

近日,李女士打电话咨询称自己办理了在北京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现在需要返回参保地青岛市就医,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吗?记者从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处了解到,青岛市允许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据了解,“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不满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执行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政策,即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超过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