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鞋穿两天后开胶 商家以“已经穿过”为由拒绝退换
穿了两天的鞋子开裂。(来源:受访者)
信网12月28日讯(记者 赵宝辉)“新买的鞋子,才穿两天就开胶,商家却说不支持退换。”连日来,市民张先生为了这次消费纠纷可谓操碎了心。据了解,这双鞋子是张先生于12月15日在一家名为海口龙华渝逸栋商贸行的店铺购买。按商家的说法,之所以不支持退换货是由于鞋已经穿过,影响了二次销售。
随着青岛气温下降,张先生有了新购入一双棉鞋的想法。12月15日,他在某平台经过对比,最终花费151元在海口龙华渝逸栋商贸行的店铺买了双鞋。“没标注什么品牌,就连到货后的鞋盒子上也没有任何文字说明。”
12月19日,张先生签收商品后并未马上试穿。三天后,也就是12月22日,第一次试穿了这双鞋。可连着穿两天后,他发现鞋子竟然开胶了。“12月23日下午,我突然感觉有点松,走路脚底板很不稳。仔细查看之后才发现鞋面和鞋底的粘连处开胶了。两只鞋都开了,有着5厘米裂缝。”12月25日上午,他便将此事反馈至商家客服。“他们说鞋子我穿过了,不支持退换。问题是如果不穿,还怎么发觉有质量问题?”
针对张先生的遭遇,该商家客服人员向信网承认,“按照他们的规定,已经穿过的鞋子,无论是否出现质量问题,都没办法处理。”
青岛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鞋类商品有出现严重脱胶、裂面、裂底、断跟、表皮脱落等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一位蔡姓人员在记录完此事后表示,会将线索转办至当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办理。“七个工作内我们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后,会通知消费者。另外,执法人员如若在调查中发现商家其它违法违规问题,也会依法进行处罚。”
“消费者与商家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这名工作工作人员提醒,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注意在购买商品时要货比三家,找商品质量品牌好和信誉好、服务好商家购买,注意商品是否具备安全标示及质量认证等标示。其次购买商品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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