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伊维美医美广告断言功效 兰山市监局:涉嫌违法,立案调查
半岛网3月15日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近日,有市民刘女士(化名)向半岛网(0532-80889233)反映,位于兰山区的伊维美美容医院的美容广告太夸张。通过技术手段能让眼睛放大20%,恢复期缩短30%,医美之后的效果非常吸引眼球。对此,记者现场发现,伊维美星眸电眼术的宣传广告中确实对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接到记者情况反馈后,已经启动调查程序,相关执法人员已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伊维美宣传广告涉嫌违规,将立案调查。
上了年纪的刘女士想通过电眼技术来恢复眼光“灵动”,通过熟人得知临沂伊维美美容医院,在她到伊维美咨询时发现,美容院墙壁上张贴着星眸电眼术的宣传广告,宣称该技术能使眼睛放大20%,恢复期缩短30%,真的这么有效果?该技术竟然对功效有断言,这令刘女士产生了怀疑。“是不是有点夸张了?”刘女士称,当时她也和医院提出了质疑,但是工作人员一直在含糊其辞。
3月13日,带着刘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了位于兰山区北园路与通达路交汇东100米路北的伊维美,在墙壁上看到了市民反映的宣传广告词,广告称眼瞳扩容技术+S翘睫术,双眼放大更有神,睫毛自然上翘形态更灵动等,广告还称,该技术凝神美目,灿若星辰,眼睛放大20%,恢复期缩短30%。
记者查询发现,《广告法》第十六条有规定,医疗广告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性。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15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伊维美该行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目前执法人员已对伊维美现场调查取证,接下来将立案调查。
记者查询发现,临沂伊维美美容医院在2022年曾多次被处罚,2022年3月份,因“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被兰山区卫健局警告并罚款2000元,8月份,因“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被罚款1000元;12月份,因“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被警告处罚。2023年2月份,因虚构原价违反《价格法》规定,被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除此之外,近期消费者去伊维美花费1万多做鼻子原本翘鼻却做塌了(相关报道链接http://news.bandao.cn/a/680887.html)当时医院承诺的退费遭拒绝,该事情还牵引出给消费者主刀医生是个男性外科医生,消费者称,想想就恶心,一个割包皮的男科医生,却给她在脸上动刀子,这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