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急求职没签合同就成了检票员 影院经营困难发不出来工资

2024-01-15 11:09 信网阅读 (1180059) 扫描到手机

王女士与公司负责人讨薪记录。(来源:受访者)

信网1月13日讯(记者 耿润)“这是我毕业以后的第一份工作,当时光想着赶紧上班,也没多考虑合同和保险。谁知道干了两个月,工资都没发全,还被辞退了。”2023年10月,刚毕业不久的王女士在莱西新世纪影城香港路店找到了一份检票员的工作,但在应该发放工资时却没收到钱。如今,影院方面坦言有经营困难,春节前都无法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这让王女士和同事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白忙了一场”。

10月入职,王女士应该在11月15日收到第一笔工资,但到了时间工资却没有到账。“我问了同事,不止我一个人没收到钱。找了公司好几次,才在微信上收到2000元,可我入职时谈好的工资是每月3000元。”为此,王女士和同事找过影院经理,被告知由于经营困难,春节前都无法按照发放工资,年后能不能发也不一定,“经理还说如果我们着急用钱,就去找别的工作。”

工作群聊天记录及工资单。(来源:受访者)

王女士告诉信网,影院检票员的工作并不难,但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得将近12小时,有时候晚上九点后还有排片,下班就得十一点之后了,“一开始还说晚上十点之后下班会有每小时10元的加班费,但工资条上的加班费都是0元。” 王女士向信网提供了两份资料,一份是“工资条”,另一份为工资的微信收款记录。粗略地算了一下,从2023年10月到12月,包括王女士在内的五人共被拖欠了大约15000元工资,“找工作的时候都挺着急,没签合同,也没有社保。现在工资没发全,就跟白干了一样,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王女士说。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情,信网电话联系了莱西新世纪影城香港路店的管理人员于经理。于经理承认公司确实存在工资发放不到位的情况,但针对入职员工为何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一事,于经理并未正面做出答复。“具体情况我不了解,目前劳动仲裁部门已经介入,老板也正在通过有关部门与王女士进行调解协商,后续将会按照仲裁结果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针对王女士和同事们的遭遇,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刘伟娜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如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给予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刘律师认为,虽然王女士及其同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已经在事实上和用工单位形成了劳务关系。只要有相应证据证明这种劳务关系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