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产品 青岛锦汇鑫茶园商贸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03-21 16:4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9833)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3月21日讯  (记者 王震远)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锦汇鑫茶园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且标签未标示生产者信息、生产许可证号的“福鼎白茶”被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罚。

当事人青岛锦汇鑫茶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且标签未标示生产者信息、生产许可证号的“福鼎白茶”,货值金额为4800元,违法所得为4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00元、罚款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