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利弊各有几何 超八成网友认为应该取消
半岛网评论员 孟祥龙
你结婚了没?你觉得该不该取消离婚冷静期?
近日,江苏省政协委员周国翠建议,把婚姻矛盾调解从诉讼阶段前置到离婚冷静期,让民政部门而不是法院起到最关键的调解作用。
三联生活周刊据此做了一个网络调查,数据显示,在23万多人的投票表态中,约有83%的网友支持取消离婚冷静期,认为完全没有必要限制离婚自由,既然离婚冷静期就不应该存在,那还费尽心思地让它发挥什么作用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仅有2%的网友表示离婚冷静期应该保留,对维护家庭稳定有好处,还有将近10%的网友认为,要设置冷静期不能只用在离婚时,在结婚时也应该加上冷静期,缺少充分思考与权衡的冲动结婚、激情结婚,更容易导致后续而来的情感消退和家庭矛盾。
余下差不多5%的网友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要么是觉得自己永远不会结婚或离婚,要么是认为无论自己做出何种表态,都没有决策权。
虽然远远谈不上科学全面,但这份网络调查依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下社会对离婚冷静期,以及婚姻法规与观念的真实态度。
自从民法典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这个法律条文,就一直有非常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离婚冷静期违反了离婚自由的基本权利,让结束婚姻关系只能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二选一。这两条路子从实际操作来看,都需要消耗当事人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离个婚有如大病一场、身心俱疲。
如果能通过相对简单也相对平和的协议方式把婚离成了,那么离婚过程的各种成本还算低的,一旦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观认为感情没有破裂,试图脱离婚姻关系的另一方 能拿到离婚证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实际上,靠法律干预才在表面上维系住的婚姻关系,往往更加不稳定,而本该好离好散却被硬性捆绑的家庭一旦多起来,对社会稳定也会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并且不得不说,离婚难度增大,也加剧了不少未婚年轻人对建立婚姻关系的心理恐慌,反而不利于提升结婚率,这对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也是一种潜在损害。
在司法实践了一段时期之后,是时候对离婚冷静期利弊各有几何,做一个客观全面地分析评判了。做出一个响应大众诉求、贴合大众预期的调整或改变,已经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