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城一期项目未按时供热 开发建设单位青岛旭博置业被罚50万

2024-02-01 15:13 信网阅读 (42875) 扫描到手机

信网1月31日讯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旭博置业有限公司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供热手续,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青岛旭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星韵城一期项目(铁橛山路南、嘉富路东住宅项目星韵城A区北地块),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供热期限开始两个月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手续,无法实施供热。依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旭博置业有限公司处以500000元罚款。(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