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青岛东日铸造有限公司被罚

2023-03-28 16:1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9551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3月28日讯 (记者 王禹涵)近日,记者从青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东日铸造有限公司因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被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处罚。

2023年3月10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青岛东日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高温熔炼金属铸造工艺,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4.3-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表1-防护服装FZ-10的规定为2名高温金属熔炼岗位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检查当日,执法人员现场采集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劳保用品发放记录等复印件,并对该公司经理王福林、熔炼工李同奎进行了询问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8裁量档次1“未为从业人员提供1种(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据此,青岛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3月28日对青岛东日铸造有限公司进行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东日铸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1年08月09日,公司坐落在山东省,详细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郭家庄村南;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青岛东日铸造有限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9137021473060376XT,法人是闫琳琳,注册资本为105.000000万,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机械零部件铸造、加工;自营进出口业务(凭自营进出口证:青外经贸贸审字【2004】001号经营)。